政府信息公开
索 引 号:000562273/2023-00028主题分类:司法发布机构:市司法局
发文日期:2023-09-15文  号:有 效 期:  有 效
名  称:霸州市公证处公告
霸州市公证处公告
发布机构:市司法局 发布日期:2023-09-15

 为更好服务我市灾区群众,经霸州市公证处处务会研究决定,从即日起,优先受理办理我市蓄滞洪区47个受灾村街群众公证业务,开辟绿色通道,最大限度简化办证程序,酌情减免公证费用。咨询及预约办理公证电话:0316—7212445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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